最近幾天北弘泵業(yè)的好多客戶打電話發(fā)函,要求原來簽訂的熱油泵、齒輪泵合同,沒有交貨的要求變更合同,降低銷售價格,并給出計算公式,讓人心中好不郁悶,心想這能差幾個錢???有必要這樣斤斤計較嗎?好不讓人心生反感!那么到底該不該降價呢?降多少呢?下面我?guī)痛蠹肄垡晦?。拿機械加工行業(yè)毛利百分之十來計算。客戶買貨10萬。進項稅,9萬乘16%等于14400。銷項稅10萬乘16%等于16000。增值稅是16000減去14400等于1600元。降稅后,進項稅,9萬乘上13%等于11700。銷項稅10萬乘上13%等于13000,增值稅是13000減去11700等于1300。減稅金額等于1600減去1300等于300。如果像客戶說的那樣,要降三個百分點的話,十萬元的合同相當于降價3000元。300到3000,這差距也太大了吧! 也許有人說我們按不含稅的價格計算是對的,單價除以1.16再乘以1.13相當于降了2.586個百分點。這是一個數學理想算法,前提是客戶的上下游都把銷售價格按稅率下降才行,實際情況是,對生產企業(yè)原材料早已購入進廠,進價是無法下降的,尤其是一些合同快交貨了,原材料都是原來的價格進貨的,不可能再像你一樣要求人家因為降稅率而再給你降低價格吧!
因此,每個企業(yè)減稅的空間取決于該企業(yè)的增值稅和上游企業(yè)的減稅轉移。實際上,上游企業(yè)也不可能都降價3%。合理的只能是上游減稅的部分轉移到下游,因此,借勢要求上游或下游都要降3%的企業(yè),不是不懂,就是借勢耍流氓,但是在中國,這類耍流氓的企業(yè)非常多,現實中有很多大集團、大企業(yè)都非常強勢。借機要求他的供貨方(特別是市場競爭非常激烈的商品)降價3%,供貨方為了生存也不得不接受。不管企業(yè)大小。人品與企業(yè)大小無關。總之,其實降低的只是稅率,與商品的價格是無關的。強迫上下游降價的行為,降的不是合同的價格,是自己的人格!